2020年09月18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(2020年修订版)的通告》(2020年第61号),原文如下: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qtggtg/20200918103742111.html
【原文来源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【全文整理】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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