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19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17号),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,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。原文如下: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qtggtg/20201016170951183.html
【原文来源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【全文整理】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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